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快速过站候机室地毯采购及铺设工程 已由 新疆机场(集团)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疆机场(集团)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疆机场(集团)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快速过站候机室地毯采购及铺设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全部材料采购及安装
2.3交货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国内单项合同供货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的同类工程业绩不少于5个。
3.4 投标人近2年(2015年至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5 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它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8 年 04 月 13 日至 2018 年 04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 时 30分至 13 时 30分,下午15 时 30分至19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苏港大酒店8楼)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
4.2.1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2.2 近半年以上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投标人注册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原件)
4.2.3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2.4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2.5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2.6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2.7 投标人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国内单项合同供货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的同类工程业绩不少于5个。(提供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2.8 投标人近2年(2015年至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4.2.9 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书面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 年 04 月 13 日至 2018 年 04 月 17 日,每日上午 10 时 30分至 13 时 30分,下午15 时 30分至19 时 00分,在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苏港大酒店8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