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碳钢无缝钢管框架协议(招标编号:CSIEZB180402126)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 |
规格 |
数量 |
碳钢无缝钢管 |
材质:20#(GB T8163,GB3087,GB6479,GB9948),20G(GB5310),ASTM A106 B级,ASTM A333 Gr.6;详细规格见公告附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rar |
一批 |
备注:上表中具体规格、材质、标准等详见公告附件。 此框架协议招标为不带量招标,金额约300万元,此为预估金额,投标方不能以此为依据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索赔。 此框架协议适用于神华宁煤集团煤制油化工工程建设指挥部消缺技改项目,及其他在建项目;执行此框架协议项下订单/合同的主体为业主或业主的EP承包商。 双方签订框架合同后,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本次招标的材料由中标方供应。 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B6地块 |
交货期:按招标人签订订单要求时间内交货;
交货地点:按招标人签订订单要求指定地点;
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质保期:货到现场安装使用后12个月或到货验收合格后24个月,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成立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接受大型无缝钢管生产厂及大型无缝钢管制造厂的代理商或经销商,若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含)1000万元人民币;若无缝钢管生产厂投标,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含)15亿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5-2017)不少于1个单笔金额1000万元以上大型石油化工、煤化工或电力企业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需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2017)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13日至2018年04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