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项目名称:平阳县天然气利用工程(一期)平阳门站工艺设备。
1.2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平阳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平阳门站工艺设备及附属设备及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采购,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1.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2.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2.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品种范围为元件组合装置;
2.4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国内天然气场站建设中具有流量2万方/小时以上的门站过滤调压计量撬装设备的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供货范围内容的页面);
2.5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6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2.8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记录,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2.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5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