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图书馆阻尼器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图书馆建设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招标核【2016】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方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招标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大元建业集团股份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阻尼器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图书馆阻尼器项目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颁布的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质量标准为合格。
供货期限:按照招标人的采购计划和规格供应,在 90 内完成供应(含安装)。
供货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减隔震产品的生产制造;
2)投标人须具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
3)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带有CMA章标记的减震阻尼器产品试验报告;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不参与评标。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8 年 4 月16日8时30分——2018年4月20日17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5 月 8 日 9 时 30 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注意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
8.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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