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ZQS1801HG04020SH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翁源县坝仔镇半溪村村民委员会
资金来源: 其它
翁源县坝仔镇半溪村村民委员会分布式光伏发电200千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801HG04020SH
二、采购项目名称:翁源县坝仔镇半溪村村民委员会分布式光伏发电200千瓦项目
三、采购预算:¥215万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简介: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完成时间 |
采购金额(人民币元) |
1 |
翁源县坝仔镇半溪村村民委员会分布式光伏发电200千瓦项目 |
1项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
2150000.00 |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包含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 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七、报名时间地点
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4月16日起至2018年4月2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