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嘉公寓家具、家私及家电用品采购项目(第一批)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德嘉公寓项目经衡阳市发改委衡发改审[2016]220号文批准建设,经衡阳市发改委衡发改招[2016]144号文批准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衡阳城建投房地产开发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 ,现对该项目家具、家私及家电用品采购项目(第一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德嘉公寓家具、家私及家电用品采购项目(第一批);
2、实施
5、计划供货时间: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第一包投标人须为所投核心产品(家具)的制造商及投核心产品(床上用品、窗帘)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第二包投标人须为所投核心产品(冰箱、洗衣机、彩电、空调、燃气热水器、抽油烟机、电脑)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所投核心产品其所代理品牌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核心产品其所代理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以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开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
5、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0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 网( /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当日收取)。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2、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包人民币贰万元,第二包人民币壹万元,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转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凭银行转账单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德嘉公寓家具、家私及家电用品采购项目(第一批)第 包”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评标办法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2、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行政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092918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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