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山县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 已由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发改 [2018]20 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衡山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山县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
2.2 建设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截止前转入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 衡山县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 的投标保证金,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网上报名的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当日收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办理CA认证后,自行从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 4月20 日下午17:00时止在衡阳 网(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通过网络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将被拒绝。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 网( /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