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港湿地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南大港湿地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由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沧南发改字【2018】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大港产业园区文化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大港产业园区文化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大港湿地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
特别说明:本项目拟采用施工、采购总承包形式(简称总承包)进行招标;本项目由中标单位建成后负责初期运营,污水处理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协商确定,以实际处理污水的数量为准,如污水处理费用达到国家必须招标限额标准则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运营单位。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五年内(2013年4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规模为5000m3/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业绩(以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上中标公示截图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该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备与本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经检察-院查询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9日上午9:30至2018年4月24日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申请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2、招标文件售价:开标现场支付工本费,本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如未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拒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9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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