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洮南经济开发区2018年度绿化养护工程已由洮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采购计划,招标人为洮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洮南经济开发区2018年度绿化养护工程;
1.2项目编号: HC-JLZB-2018-405;
1.3.采购通知编
1.4招标范围:园林绿化;
1.5采购预算:人民币131万元 ;
1.6本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7施工范围:区内绿化及养护面积约23万平方米;
1.8计划工期:按合同约定;
1.9施工
2.2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否则不其为合格投标人)、及开户许可证;
2.3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若,投标人为2014年6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第二年至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7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承诺书;
2.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2.5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17年1月-2017年12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
2.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
2.7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00 ~16:00,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资格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近一年(2017年1月-2017年1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原件、出具包含企业、法人、被授权人在内的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业绩一项级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可查询)加盖合同专用章、(2014年-2016年)近三年财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9、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期):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8年5月15日14:30分之前送达至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开标室进行。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3、开标时间及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并出具身份证。
14、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时发布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地
联系
监督管理部门:洮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