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
二、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韶关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实施方案》、《国家、省重点项目清单》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5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拦标上限价 |
1 |
《韶关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韶关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实施方案》、《国家、省重点项目清单》项目 |
1 |
项 |
1650000元 |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咨询甲级农业专业资质或城乡规划甲级编制资质。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能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按照《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韶检发[2013]96号)及《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变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办法的通知》(韶检发[2016]1号)的要求,本项目投标不需要提供《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参加本项目采购的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该项目授权代表在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韶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04 月19 日 至 2018 年 04 月 23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详细地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05 月04 日15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先生联系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世兴 联系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地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韶关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及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发布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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