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妇幼保健院药品集中配送及伴随服务入围项目
招标人: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
资金来源:其它
1、招标条件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药品集中配送及伴随服务入围招标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受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该项目组织招标招标。
2、项目情况及招标内容
2.1招标编号:ZKHW2018-03-024
2.2项目名称: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药品集中配送及伴随服务入围招标
2.3项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2.5服务周期:6年
2.6标段划分:
第二标段:五一院区门诊药房药品配送及伴随服务入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3.2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3.4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携带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携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企业物流条件及物流技术水平情况证明材料、仓储面积(附最近一次库房验收许可材料或GSP认证相关证明材料)、配送能力(附企业运输车辆行驶证)、企业质保能力(提供执业药师注册证书)、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缴纳税收凭证、(2015年、2016年、2017年)企业缴纳保险证明。
注: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5月15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