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兰州海关(原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系统物业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
项目
项目
项目联系
采购单位
采购
采购单位地
采购单位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地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原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系统范围内的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日常养护维修、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供电设备管理维护、电梯运行维护、空调运行维护、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保安秩序管理、会议服务、代办服务(代收代缴水、电、气等费的4%)、消防设备管理维护和停车场管理服务等。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2)供应商营业范围中须包含物业管理服务和会议服务,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提供经有效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3)必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5月03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4月20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2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