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气象局委托,就宜春市山洪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信息员培训中心改造装修工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中心-YC2018-34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改造装修工程 (预算:185000元)
工期:60天
详细参数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相关经营范围,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
(7)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7年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7年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提供信用(/)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17年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整理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拟投标人可于项目公示期内的正常工作时间,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承担勘察现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确保并负责随行人员安全。现场勘查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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