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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18-04-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湖南省招标(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湘电新能源(以下简称采购人/业主)委托,对其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采用公开采购方式进行

湖南省招标(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湘电新能源(以下简称“采购人/业主”)委托,对其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采用公开采购方式进行服务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受邀请顾问单位前来响应。现将本次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编

2、采购服务的名称及主要要求:

2.1项目名称: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服务期:两年(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后1年为续约期限。招标人对第1年试用期内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达到甲方要求的,则经甲方书面确认续签,合同顺延1年;如招标人未进行书面确认续签的,则合同自签订生效日起一年后自然终止。)

2.4项目概述:本次项目为选聘常年法律顾问,为湘电新能源项目建设、重大项目决策、对外投资合作、内部管理、各类纠纷、诉讼处理等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在招标之前,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投标人须向招标人要求澄清。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项目需求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自行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方案进行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从专业的团队、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体现竞争实力。

2.5采购服务范围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为招标人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提供法律意见、咨询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必要的法律意见书;

(2)为招标人所涉对外活动及内部管理的法律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3)应招标人要求审阅其对外公告,出具或签署与招标人有关的法律文件;

(4)就招标人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意见及出具法律意见书;

(5)为招标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供与其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

(6)草拟、修改、审查招标人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规范性文件、章程、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7)为招标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对招标人员工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制宣传教育,每年至少一次,内容由招标人决定;

(8)对招标人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9)参与招标人投资经营项目的招标工作;应招标人要求,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

(10)每年为招标人开展一次全面法律风险评估并出具报告;

(11)根据招标人随时指示处理其他与法律相关的杂项事务;

(12)为招标人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纠纷、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支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向对方出具律师函;

(13)为甲方制定甲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规范合同文本或协议等;

(14)代理甲方参加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及行政复议和仲裁。

中标单位提供上述第(1)至(13)项法律服务时,不再另行收费,办理第14项法律事务案件另行协商收取代理费,其费用按每件案件结清。

一般情况下,投标单位应在收到采购人的通知后2个工作天内对有关法律事务处理完毕,对于较为复杂的法律事务,投标单位应在收到采购人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对有关法律事务处理完毕。

具体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和相关服务的具体详尽的工作内容由采购人在政府法律顾问合同中予以明确。

★3、顾问单位资格要求:

3.1顾问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律师事务所成立在5年以上,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 顾问单位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项目当中同时投标。

3.4顾问单位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法律诉讼的书面声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一概不退。

5、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及

6、采购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请顾问单位的授权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执业证书复印件至湖南省招标招标四部(1503室)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顾问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

7、响应截止时间和响应时间:2018年05月18日 10:00时(北京时间)。

8、响应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和响应时间之前递交到湖南省招标指定的开标厅,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届时请各顾问单位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如顾问单位未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将被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9、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1900 元整。响应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所有响应文件均应附有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应当从顾问单位开户银行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响应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全    称:湖南省招标保证金专户

账   

开户银

重要说明:1、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或以现金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顾问单位,将被确定为不合格顾问单位。2、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顾问单位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3、汇款单附言请务必注明采购编号,否则,因此引起信息延误的后果由顾问单位自行承担。

1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r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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