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 CHDTDZ020/17-JL-01)
项目所在地区: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新电街1号
一、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相关技改项目 1-6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招标-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自筹;招标人为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6X2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0/17-JL-0101 |
1-6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第二次 |
1-6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第二次 |
1001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6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第二次】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且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2.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4.总监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5.最近五年内具有同等规模工程监理业绩(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业绩有效),至少3个项目的监理业绩,要求投标人随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每个复印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6.投标人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近三年内所监理工程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04-27 09:00到 2018-05-04 17:00。
联系人:郑工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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