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 CHDTDZ119/17-SB-16)
项目所在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招标条件
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一期) 阀门采购V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项目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华电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分两期工程建设,采用长距离、跨黄河、大温差热泵技术,2018年一期工程投产,接带银川市供热面积3770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9/17-SB-1601 |
阀门采购V标段 |
#3中继泵站三偏心双向金属硬密封焊接蝶阀(手动)150台、三偏心双向金属硬密封焊接蝶阀(电动)18台、闸阀、止回阀等 |
2669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阀门采购V标段】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蝶阀);
3.企业注册资金为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投标方须提供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不少于3个蝶阀供货合同完工业绩(每个合同不得少于6个DN1200、PN2.5及以上的三偏心双向金属硬密封焊接蝶阀,不接受石墨、层叠、柔性等密封),必须提供与合同业绩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不提供上述证明资料,视为无效业绩。
5.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开标日前三年内不得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开标日前两年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两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12.投标人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提供2014、2015、2016年度(或最新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所有外购产品在质量保修期内质量问题由投标人全权负责。
备注: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如发现投标人业绩造假及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投标人企业名称、企业法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直接列入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同时建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其他: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8-04-28 08:00到 2018-05-08 17:00。
联系人:郑工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414@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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