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英吉沙县水资源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编制英吉沙县水资源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法人为英吉沙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英吉沙县境内,建设内容:编制英吉沙县水资源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工作,包括:总体水资源规划、地表水水资源规划、地下水水资源规划。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1)系统分析与整理英吉沙县有关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2)结合总体发展目标及区域需水预测成果,提出以乡镇及四级水资源为单元的需水预测成果;(3)结合水资源区域供水分析与预测,细化水源与用水户之间关系,提出供水水源规划方案;(4)结合区域水资源保护规划,提出水资源保护规划方案,包括水源地保护、污水处理再回用以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相关规划方案;(5)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提出水资源规划的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6)结合特点和可能出现的水资源突发事件,提出重点领域和地区水资源保障措施等;(7)并协助招标人获得有关部门对报告的批复等工作。
2.2编制期限:30天。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和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本项目勘察、设计、测绘、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等业务所需的技术人员与仪器(软件)设备,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成果管理制度,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承担过类似项目的设计,熟悉或水利行业本工程涉及专业及相关专业方面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所有业务所需的的能力。
投标人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项目负责人应有类似工程的类似工作经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09日至2018年05月13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29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xj.ce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