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公-安消防支队执法受理厅改造竞争性磋商招标
上海市普陀区公-安消防支队执法受理厅改造竞争性磋商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受上海市普陀区公-安消防支队委托,为普陀消防支队执法受理厅改造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采购编号:SQ18-0419
项目名称:普陀消防支队执法受理厅改造*************************此行内容正式会员可见,请登录后查看******************************
工期:计划工期50日历天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专业技术能力;
2.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办理信息登记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其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未被列入“信用”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提供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响应单位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定于2018年05月02日至2018年05月08日,上午9:30~11:00,上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并购买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