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库也克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库也克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经阿扶领办字【2018】71号文批准,本工程的招标人为:阿图什市农村供水总站,建设资金来源为:阿图什市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资金),本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分标情况
本工程位于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库也克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厂工程1座,500立方米蓄水池1座,200立方米集水池1座,输配水管道125.057公里及土方工程和闸阀井、检查井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库也克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施工共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库也克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水厂工程1座,500立方米蓄水池1座,200立方米集水池1座,输配水管道70.432公里,闸阀井36座,检查井575座及土方工程。
第二标段: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库也克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标段:输配水管道54.625公里,闸阀井26座,检查井263座及土方工程。
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要求投标人需具独立法人资格;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且投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人员均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投标企业需与疆内有《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GB/T13663-2000)节水产品认证书(有效期内)的材料生产厂家就本项目签订的材料供应协议书。生产厂家必须通过中水润科、新华节水认证(有效期内)且已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颁发的涉及饮用水产品卫生批件(有效期内)。
3.3施工标段投标单位与配备的主要管理人员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备案。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投标人。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0日至5月14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30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xj.ce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