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东北区域2018年第一批风电塔筒钢板框架招标
北京2018-05-07
招标编码:CBL_20180507_110274029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资金来源:其他
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2018年总包配送物资第07批招标(2018年第一批风电塔筒钢板框架招标)招标
招标CGZB-2018-001-007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项目业主: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整体进度:详见招标文件
本批次塔筒钢板框架招标采用招标方式,标段按照塔筒加工制作所在地进行区域划分,共分为7个标段,各标段不设容量限制,若某区域有风电塔筒钢板需求,则向该区域所属标段中标人采购,具体如下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
(2)具有完善的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必须持有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经营状况良好。
(二)专项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有关部门审查并认证具有低合金钢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厂家或其全资销售子公司或其直接授权的一级经销代理公司。
2.2若投标人为制造厂家或其全资销售子公司,须满足以下条件:
(1)进入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发布的“2017年全国企业500强”名单;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近三年内每年中厚板出货量在6000吨以上(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钢厂相应出货清单,主要参数页、签字页);
2.3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为直接授权的一级经销代理公司,应取得至少4家钢厂或其全资销售子公司针对本批次招标的代理授权,所代理的钢厂应符合2.2条所有条件。
代理商近三年内必须具有单机容量1.5MW及以上100套塔筒或2.0MW及以上50套塔筒钢板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5月4日-2018年5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