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眼科手术器械服务商采购项目议价公告
新疆同孚招投标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眼科手术器械服务商进行议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制造商/服务商)前往新疆同孚招投标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议价概况:
1、议价编号:XJTF(YJ)2018ZF40
2、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眼科手术器械服务商采购项目
3、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4、议价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数量
|
型号
|
最高限制单价( |
服务内容
|
技术要求
|
1
|
穿刺刀
|
1把
|
ZTS221 |
260
|
根据甲方使用需求,提供设备
|
2.20mm60度
|
2
|
隧道刀
|
1把
|
ZT103 |
260
|
2.80mm
|
|
3
|
切口刀
|
1把
|
ZT104 |
300
|
1.00mm30度
|
二、供应商(制造商/服务商)资格要求:
参加各项目的供应商(制造商/服务商)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3、供应商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4、参与议价货物必须符合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相关证件;
5、生产企业(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3)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相关证件复印件;(4)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注:报名时需按报名要求中(1)-(5)项提供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盖专用章无效)发送至邮箱:906111457@qq.com,邮件内容还需注明投标人公司名称、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
四、议价公告发布地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xj.ce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