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吉林工商学院教材供应商入围项目
项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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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
采购单位
采购
地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地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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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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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08日 08:30 至 2018年05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名称:吉林工商学院教材供应商入围项目
项目编
采购内容:(会计学院、财税学院、金融学院、工学院、粮食学院)教材;(工商学院、经贸学院、旅游学院、外语学院、传媒学院)教材;
采购金额:本次招标按折扣系数报价,不能高于7.8折;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供应商资质要求:在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 投标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且从事图书行业五年以上的本地企业或是在本省有长期的办公场所及货物储运场所的企业。
6.2 投标方应具有出版物发行许可证,并具有以下八家(含八家)以上出版社在吉林省的经营授权书(高等教育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科学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轻工业出版社、财经出版社、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等)
6.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4 具有一定的经营和储运规模,有专人负责教材运送、发放、协调、退货等,随时解决服务过程中的所有问题等相关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5 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能提供标准的采购数据;
6.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6.7 具备连续三年为本省5所以上大专或本科院校提供良好教材供应服务的相关业绩和良好资质信誉。(以中标通知书或所签订的合同为准);
6.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6.9投标人须提供上近一年至少6个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
6.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1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投标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为“三证合一”,仅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具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于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出不退。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8年5月28日09:30时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及
10.项目发布媒体:《》、《》。
地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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