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本级]江西恒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路灯日常维修(基础及电缆沟)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JXHF2018-FZ-021-01)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核心提示:抚州市路灯管理所(以下简称“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委托江西恒峰工程管理就2018年路灯日常维修(基础及电缆沟)服务项目(第
抚州市路灯管理所(以下简称“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委托江西恒峰工程管理就2018年路灯日常维修(基础及电缆沟)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JXHF-2018-FZ-021-01)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1.招标项目内容、数量:
采购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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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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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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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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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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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路灯日常维修(基础及电缆沟)服务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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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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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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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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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以第二章中“维修清单”的单价汇总金额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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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资格审查):
1)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函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加盖公章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开标时提供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开标时提供原件)
4)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开标时提供原件)。
5)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 /”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提供信用证明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资料作为资格审核,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当将招标人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指证件、证书)进行扫描,编制到电子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内,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网(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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