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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生活区供水分离移交维修招标采购【二次挂网】招标公告

   日期:2018-05-09     浏览:0    
核心提示:1.2 招标条件本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国电集团已经批准。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概况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职工家属生活区供
 1.2 招标条件

本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国电集团已经批准。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职工家属生活区供水分离移交包含:厂生活区、静园小区、长虹生活区以及曹家山村、前进村,分布位于九江市浔阳区滨江东路45号、滨江路953号19#楼、庐山区长虹小区41#楼、曹家山、前进村。

本次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职工家属生活区供水分离移交总共移交户数为3583户。

2.1.1 各生活区环境及总平面布置状况

厂属生活区用户包括:厂部生活区、庐南静园小区19#楼,长虹小区41#楼职工宿舍楼、周边曹家山、前进村等二次转供村组;主要公共区域包括:星河大酒店、职工食堂、办公楼、医务所、学校、农贸市场、商铺等。

(一)国电九江发电厂厂部生活区共分东、西、南、北、中、西南生活区六个区,总户数2248户,均位于九江市浔阳区滨江东路45号。该区域地势较为平坦,地面标高23-27m。

1、东区共4栋(住宅),多层建筑,总户数144户,建筑面积:16184.54平方米。其中16、17栋建成于1986年,砖混结构;32、33栋建成于2003年,框架结构。基地总占地面积:22179.21平方米,合33.2688亩。

2、西区共7栋(住宅),多层建筑,总户数396户,建筑面积:28573.73平方米。建成于1990-1992年,砖混结构。基地总占地面积:16849.32平方米,合25.2738亩。

3、南区共9栋(住宅),多层建筑,总户数432户,建筑面积:21617.92平方米。建成于1999年,框架结构。基地总占地面积:10707.61平方米,合16.0614亩。

4、北区共12栋(住宅),多层建筑,总户数336户,建筑面积:39596.64平方米。建成于1999年,框架结构。基地总占地面积:23968.82平方米,合35.9532亩。

5、中区共23栋(住宅),总户数703户,总建筑面积54801.32平方米,建成于1977-1995年之间,小计共19栋为多层建筑,有4栋为框架结构。基地总占地面积:50781.09平方米,合76.1716亩。

6、西南生活区共7栋(住宅),总户数182户,建筑面积:9527.73平方米,建成于1977--1995年之间,多层建筑,砖混结构。

7、该区域其他散户约55户。

(二)庐南静园小区19#楼(住宅),位于九江市浔阳区庐山南路271号,总户数114户,总建筑面积:46180.35平方米。建成于2003年,框架结构,均为高层建筑。基地总占地面积:26774.01平方米,合41亩。

(三)长虹小区共1栋(住宅),位于九江市庐山区长虹小区41号楼,总户数21户,物业用房1户,总建筑面积:1620.88平方米。建成于1990年,砖混结构。基地总占地面积:217.4平方米,合0.3262亩。

(四)周边农村住户大部分为独立二层楼,房屋布置分散,排布无规则,其中有前进新村一、二期安置房集中建设成城市住宅小区形式,基本为6层住宅,布置较规则。经统计,曹家山村总户数245户,前进村总户数981户。周边农村地势起伏较大,特别是前进村为山区,地面标高在32-74m。

其中,厂区职工家属生活区、生产区、公共区域和周边村组生活用水由厂区自备水厂供给,庐南静园小区19#楼、长虹小区41#楼由市政总表供水。

    本维修项目是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供水分离移交接收单位是九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负责资产(含本项目实施后的新增资产)接收,九江水务有限公司负责供水业务的接收。

   本维修项目重点是完工后通过接收单位的验收并顺利移交,项目施工单位是本维修项目移交的责任单位,工程结算将与项目移交工作进行挂钩,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及商务报价中充分考虑此因素。

   本维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理工作,接收单位具有与招标方同等管理职能,参与工程各节点的验收和设备材料的进场检验。

   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项目施工和移交中应与接收单位充分联系沟通,按其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1.4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1

生活区供水分离移交维修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两个住宅区给排水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运行/维护范围或技术协议、维护期、合同签字/盖章页。

4、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推荐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资格证书

1.4.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1.4.3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劣迹记录。

1.4.4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8年05月09日 09:00至 2018年05月14日 12:00出售招标文件。
​1.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018年05月29日 11:00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戴淋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865824102
邮箱地址:1360568151@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36056815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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