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详见第八章。
1.2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2. 招标内容
2.1 项目实施地点:
2.2 招标产品列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反渗透膜 |
360件 |
详见第八章 |
01包 |
2 |
聚丙烯主催化剂 |
10吨 |
详见第八章 |
02包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01包:
1) *如果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有效期内正式唯一授权;
2)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标人2015年-2017年的审计报告(报告中的财务表格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且所提供审计报告中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三倍;
3) *投标人提供不少于3项所投产品同类反渗透膜近三年销售业绩(销售合同复印件)及其中任意2份业绩对应的用户使用证明(必须有使用效果评估和用户确认盖章);
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6) *国际招标有关主管部门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公布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02包:
1) *如果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有效期内正式唯一授权;
2)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须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标人2015年-2017年的审计报告(报告中的财务表格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且所提供审计报告中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得低于本次投标金额的三倍;
3) *投标人需提供最近3年(2015年-2017年)不少于3项在中国大陆境内novolen工艺的产品销售业绩,且有15吨以上的单个中国大陆境内合同,并出示相应的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和用户盖章确认的使用报告) ;
4) *投标人需提供所供应催化剂在中国大陆境内生产抗冲共聚产品1年以上的用户证明;
5) *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8) *国际招标有关主管部门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公布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资料表。
3.3 未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领购
4.1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8年5月10日上午8: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8年5月17日下午16: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5月3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