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人证核验系统采购项目的论证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人证核验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人证核验系统
四、单一来源采购原因:我单位拟采购的“人证核验系统”(以下简称该系统),由于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是该系统唯一的供应商,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五、供应(生产)商:
供应(生产)商名称: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
单价:3000.00元
联系
六、专业人员的论证意见:
(一)“人证核验系统”是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唯一的供应商,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张晓兵
职 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
(二)“人证核验系统”供应商唯一采购后便于使用维护,建议使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岳城
职 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
(三)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是该系统唯一的供应商,具有不可替代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钟旗
职 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
七、公示期限:
《关于转发财政部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即2018年5月9日起至5月15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八、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xj.ce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