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一标段:叶格乡莱阳村半人工草地施工1万亩;
二标段:叶格乡莱阳村半人工草地施工1万亩;
三标段:叶格乡莱阳村半人工草地施工1万亩;
四标段:叶格乡莱阳村半人工草地施工1万亩;
五标段:叶格乡莱阳村半人工草地施工1万亩;
六标段:叶格乡莱阳村半人工草地施工1万亩;
七标段:叶格乡莱阳村半人工草地施工1万亩;
八标段:叶格乡莱阳村半人工草地施工1.39万亩;
九标段:叶格乡莱阳村半人工草地施工1.39万亩;
十标段:叶格乡莱阳村采购短芒披碱草48900公斤(含长短途运费);
十一标段:叶格乡莱阳村采购短芒披碱草48900公斤(含长短途运费);
十二标段:叶格乡莱阳村采购短芒披碱草48900公斤(含长短途运费);
十三标段:叶格乡莱阳村采购短芒披碱草48900公斤(含长短途运费);
十四标段:叶格乡莱阳村采购短芒披碱草48900公斤(含长短途运费);
十五标段:叶格乡莱阳村采购短芒披碱草48900公斤(含长短途运费);
十六标段:叶格乡莱阳村采购短芒披碱草48900公斤(含长短途运费);
十七标段:叶格乡莱阳村采购短芒披碱草48900公斤(含长短途运费);
十八标段:叶格乡莱阳村采购有机肥660.15吨(含长短途运费);
十九标段:叶格乡莱阳村采购有机肥660.15吨(含长短途运费);
二十标段:叶格乡莱阳村围栏采购及安装42300米(含长短途运费);
2.3交(工)货期:具体时间按合同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至九标段: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现有机械能力证明、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十至十七标段:草籽采购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有种子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本次采购全部采用断芒、精选、定量包装的牧草种子(要求具有省内外种子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种子(短芒披碱草)质量检验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十八至十九标段:有机肥采购要求参加投标的企业或代理商必须具备:(1)肥料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文件和税务登记证三证齐全;(2)有机肥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是有机肥生产企业一级代理商,并持有有机肥生产企业出具的委托代理证明文件;(3)在近几年有机肥招标及政府采购中无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二十标段:围栏采购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围栏)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省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围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2018年5月30日0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