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0
招标编号:HRC-JLS-2018156
1.招标条件
对2018年延边电力安装有限公司第三批物资协议库存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延边电力安装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材料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分包号 |
物资种类 |
单位 |
数量 |
1 |
箱变 |
台 |
25 |
2 |
变压器 |
台 |
17 |
3 |
锥形水泥杆 |
基 |
50 |
4 |
绝缘子 |
片 |
700 |
详见附件《招标货物清单明细表》 |
2.2交货期限:发出供货单后15日内交货;
2.3交货地点:延边地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2.4交货方式:延边地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地面交货;
2.5质量标准: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本次招标项目所需的经营范围,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7)在国内设备/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8)在国内设备/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9)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0日~2018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