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乌达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工程招标
受乌海市城发投融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乌海市乌达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工程招标,采用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乌海市乌达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乌区政采字【2018】15号
采购文件编号:2018ZCDG005-SG
2、内容:施工招标
(审批)附件
1乌海市乌达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工程1新建南经十路、乌兰布和西街、滨海路延伸、胜利街延伸、先锋街延伸,共5条路及其配套管网和交通信号灯等基础设施。19284995元
1、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两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须为本企业注册)。
4.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1近三年履约情况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无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
5.2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投标承诺:自觉遵守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
7.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至2018年4月3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
注:本项目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