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有限公司#1机组A级检修锅炉四管防磨防爆检查招标
冶金矿产原材料,能源,内蒙古
一、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1机组A级检修锅炉四管防磨防爆检查
二、招标编号:BLZB18-04-07
三、项目概况: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2×330MW自备热电联产机组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铝工业园区内,本项目是对现运行的#1机组的1台锅炉的四管防磨防爆检查、检修、改造和试运进行外委。
2、地点: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
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1投标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范围要求。
4.2投标方须具有10次同类型3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四管检查工作业绩。
4.4投标单位不能与本次A修四管缺陷检修单位为同一单位。
4.5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6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方应提供令招标方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a)有关确立投标主体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
(c)投标方提供的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权威部门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六、报名要求及时间、地点
1、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资质证明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符合项目要求的业绩合同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名时,投标人还需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一)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加盖公章原件或扫描件和可编辑Word版同时提供;
(
7.2报名时间:自2018年4月8日起至2018年4月13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
7.3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