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机车轮对配件部分包件招标
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机车轮对配件部分包件招标
(招标编号:南铁经物招12号)受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机车轮对配件进行国内招标。因包件01-09、11-12、14、16、18一次公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现予以二次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机车轮对配件招标已获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招标内容
本次公告共14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包件号
品名、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01
DF4D半悬挂整体车轮
只
300
进口
DF4D全悬挂整体车轮
只
106
进口
02
DF11整体车轮
只
88
进口
SS4G整体车轮
只
200
进口
04
DF4B长轮心
只
40
DF4B短轮心
只
40
05
SS3/SS4花轮心
46
06
DF4B车轴
根
40
07
DF4D半悬车轴
根
20
DF4D全悬车轴
根
10
08
DF11车轴
根
10
09
SS4G车轴
根
16
11
DF4D半悬从动齿轮H
只
24
DF4D半悬从动齿轮K
只
12
SS4G从动齿轮(新)
只
10
SS4G从动齿轮(换圈)
只
16
14
驱动轴承(DZ-701、DZ-702)
套
60
16
DF4D传动销(一)
只
300
18
DF4D半悬抱轴箱体
只
36
3.招标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税率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项目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4.2代理商必须执有生产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4.3整体车轮必须是由具有相关资质主机厂、大修工厂进口的毛坯,且由主机厂、大修工厂进行半成品加工(如大连机车、资阳机车、洛阳机车(洛阳天浩泰轨道装备公司)、株洲电力机车、戚墅堰机车等)。
4.4轮心、车轴必须是主机厂、大修工厂生产制造(如大连机车、资阳机车、洛阳机车(洛阳天浩泰轨道装备公司)、株洲电力机车、戚墅堰机车等)。
4.5传动销必须是相关机车厂或机车厂定点配套工厂生产制造。
4.6生产厂必须具有铁总(或原铁道部)颁发的重要件生产许可资质或者CRCC认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7配件质量应符合铁总颁发的机车车轮相关标准(具体标准见招标文件);并须经铁总驻厂监造部门验收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出厂。
4.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