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信访法制办选择法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受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管理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高新区信访法制办选择法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信访法制办选择法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管理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5家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法律服务,法律服务范围主要涵盖日常信访接待中所涉及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棚改征地拆迁、知识产权、国土规划环保、执法、社区管理和矛盾调解、信访老户案件等。 项目用途:选择法律服务机构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服务费用限价:1、法律服务费不超过3万元/年,不含诉讼代理费用。 2、化解信访老户案件,每化解一件不超过5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通过“信用”网站()、()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财政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10日-2018年5月1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5:3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
陕西中技招标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