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喀拉苏乡库孜巴斯村庭院经济灌溉渠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尼勒克县喀拉苏乡库孜巴斯村庭院经济灌溉渠建设项目,已经尼勒克县招投标领导小组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建设资金为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招标人为尼勒克县喀拉苏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尼勒克县喀拉苏乡库孜巴斯村庭院经济灌溉渠建设项目,招标内容:新建防渗渠3815米及配套建筑物。
2.2建设
2.3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18年8月25日竣工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进行信息登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3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4、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7日,每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报名
4.3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有二维码可供查询)、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被委托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应当是本单位人员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进行信息登记(报名现场查询)、建造师近两年内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至少两个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反馈意见表)。
(以上证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均带原件查验,并提交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的企业,请于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22日(每天上午10:00至下午20:00),在伊宁市解放路1巷105号美景华庭1号楼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xj.c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