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XZB-HN-180448
1.招标条件
保靖县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保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发改投〔2017〕11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招标人为保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保靖县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清水坪镇、阳朝乡农村公共服务中心,改扩建、整修毛沟镇、复兴镇、水田河镇、葫芦镇、比耳镇、碗米坡镇、吕洞山镇、长潭河乡、普戎镇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其中新建部分按1580元/㎡单价结算,若该项目工程出现增项、漏项(按消耗量定额下浮10%结算)。整修部分按照保靖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发布价的综合单价结算,若评审项目清单高于发布价的综合单价,结算时以发布价的综合单价为准,如果低于发布价的综合单价以评审为准。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9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拾伍万元整(RMB¥:15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湘西 网(网址: )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3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6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4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5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1日~2018年5月17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湘西 网》(网址: ),点击进入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在对应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的“相关附件”中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018年5月25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 网》(网址: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里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左侧的“在线质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湘西 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 网》(网址: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6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7.3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