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喀拉苏乡阿帕铁热木(11)村、博瓦什(12)村等村自来水入户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由喀什地区发改委以喀发改农经[2018] 184号文批准兴建。建设资金来源于脱贫攻坚项目资金,项目法人为莎车水务投资开发,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可对该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莎车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管道长10.287km,采用PE管,配套各类附属建筑物22座,其中各类阀门井17座,管道交叉建筑物5座。本次建设户表井522座,自来水入户数1565户,配套IC卡智能预付水表1565块,水表收费系统和收费系统硬件1套。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土建施工为一个标段(含管材管件及安装);水表采购为一个标段(含刷卡收费系统);施工监理一个标段。施工标段发包价2843029.07元,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法;水表采购标段评标办法采用Ⅱ类货物综合评估法;施工监理标段发包价为68000元,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还应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使用的管材或者管件生产企业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许可证且通过ISO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取得省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合格证。且投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人员均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水表采购标段:投标人须具有良好信誉和相应产品的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许可证且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所供产品取得省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合格证。
3.3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投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人员均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和有良好社会信誉的建设监理单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8日至5月22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7日11:00,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xj.c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