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X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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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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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30/16-QT-1201 |
2018年粉煤灰外运处置项目 |
2018年粉煤灰外运处置项目 |
1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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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30/16-QT-1202 |
2018年炉渣外运处置项目 |
2018年炉渣外运处置项目 |
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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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30/16-QT-1203 |
2018年石膏外运处置项目 |
2018年石膏外运处置项目 |
965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8年粉煤灰外运处置项目】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1)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项工作的能力及运输资质,如供应商能全部综合利用,必须提供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能力的相关纸质版资质文件。不能全部综合利用的,供应商需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全封闭堆存场地且存储容量满足清运要求。
6.近三年内(2015年-2017年)具有从事该项目标的销售或处置2年及以上的业绩(需提供扫描清晰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其他材料无效),具有地方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评价意见(或者备案表)且具有运输企业资质及满足本项目的运输能力,粉煤灰运输要求必须是罐车运输(运输车辆吨位考虑到我公司过泵重量受限,要求车辆满载时小于100t)。
7.粉煤灰、炉渣外运处置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仅限于以处置单位为责任主体的具有相关处置资质的投标单位和具有运输资质的投标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2018年炉渣外运处置项目】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1)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项工作的能力及运输资质,如供应商能全部综合利用,必须提供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能力的相关纸质版资质文件。不能全部综合利用的,供应商需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全封闭堆存场地且存储容量满足清运要求。
6.近三年内(2015年-2017年)具有从事该项目标的销售或处置2年及以上的业绩(需提供扫描清晰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其他材料无效),具有地方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评价意见(或者备案表)且具有运输企业资质及满足本项目的运输能力,粉煤灰运输要求必须是罐车运输(运输车辆吨位考虑到我公司过泵重量受限,要求车辆满载时小于100t)。
7.粉煤灰、炉渣外运处置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仅限于以处置单位为责任主体的具有相关处置资质的投标单位和具有运输资质的投标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2018年石膏外运处置项目】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1)投标人营业范围中包含脱硫石膏或石膏砂浆且具有运输企业资质。具有地方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评价意见(或者备案表)。
6.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5年-2017年)从事石膏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处理,使用等两项以上业绩(合同复印件,列表业绩无效
7.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仅限于以处置单位为责任主体的具有相关处置资质的投标单位和具有运输资质的投标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5-14 08:40到 2018-05-1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5-14 08:40 到 2018-05-18 17: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06-12 09:00。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8-06-12 09:00 。
开标地点: 电子开标。
七、 其他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