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七道湾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发改函【2016】182号、乌发改函【2017】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昆仑环保集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乌鲁木齐市七道湾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乌鲁木齐市七道湾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后处理规模为7万立方米/天,新建工程主要为高效沉淀池及加药间。改造工程占地面积0.54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34公顷,临时占地0.20公顷。施工期总挖方0.96万立方米,回填0.51万立方米,弃方0.45万立方米。
2.2 招标范围
按照乌鲁木齐市七道湾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等行业标准、规范以及水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开展乌鲁木齐市七道湾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撑,进行本项目工程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为相关水土保持评估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具有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一星级及以上评价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监测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证书;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类似监测项目业绩不得少于2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
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类似监测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如果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反映不出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提供反映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其他证明材料);
6、联合体: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
7、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情况。
9、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5日在乌鲁木齐市水务局网站对应的“招标投标公告”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乌鲁木齐市水务局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xj.c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