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公租房管理系统升级和维护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受采购人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高新区公租房管理系统升级和维护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公租房管理系统升级和维护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为方便住房保障人员快速、便捷办理高新区公租房申请事宜,西安高新区公租房管理系统于2013年上线运行。为更好确保系统平稳、高效运行,现需对系统进行相应的升级和维护服务。根据业务发展进行新功能的添加及业务流程的调整或完善;要求在公租房管理系统日常运营过程中,能及时有效的解决遇到的问题,需要继续进行日常系统维护及新增功能的开发工作。 采购预算:人民币14万元 项目用途:办公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16日-2018年5月23日,08:30-17:30(工作时间)。 2、发售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 陕西中技招标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