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镇海炼化炼油污水处理场异地改造项目
基桩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油化工股份镇海炼化炼油污水处理场异地改造项目已由
石油化工股份以
石化股份计〔2017〕2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石油化工股份镇海炼化(以下简称石化镇海炼化或镇海炼化),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镇海炼化炼油污水处理场异地改造项目基桩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镇海炼化炼油污水处理场异地改造项目基桩工程。
2.2建设
2.3建设规模:
(1) 新增含油污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1000m3/h。主要新增复合空冷、隔油池、调节罐、气浮装置、生化反应池(IBR)等;
(2) 新增汽提污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400m3/h。主要新增复合空冷、调节罐、水解酸化设施、生化反应池等;
(3) 新增含盐污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700m3/h。主要新增调节罐、高效沉淀池、生化池(MBBR)、二沉池、气浮滤池、臭氧催化氧化设施和生物曝气滤池等;
(4) 回用水处理系统改造。主要新建高效沉淀池和V型滤池,通过改造充分依托现有曝气塘、氧化塘等回用水处理设施;
(5) 新增“三泥”处理和臭气处理系统。主要新增污泥和油泥池、离心脱水机、烘干机、储存罐和生物脱臭、催化燃烧装置等;
(6)配套管网系统改造。在充分依托现有设施的基础上,配套改造电气、电信、自控仪表、公用工程等。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
2.4建设投资:可研批复总投资约5.7亿元。
2.5计划工期:174天,主要工期如下(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调整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7月1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18年12月31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基桩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预制钢筋砼方桩(ZH-45-20-B,暂定6500m3;ZH-40-20-B,暂定9600 m3)、钻孔灌注桩(ZKZ-D600-18,暂定6000m3)、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PHC500 AB 100-20,暂定3000m)、锚杆静压桩(MZb-30-2-9,暂定75 m3)基桩施工等,不包含基桩检测(接桩检测属本合同范围)。估算合同价约3700万元。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
/ 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
/ 标段。
2.9其他: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近
三年以来有
三项以上石油化工(包括煤化工)类基桩工程施工业绩,且其中至少有一项相关业绩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至少有一项为软土地基条件下的基桩施工;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其他:
①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
②近三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③企业至少须备有累计五台以上合格的可配最大桩锤不小于D80的三支点履带式打桩机,或更优的机械配置(例如型号为PD100、DH558、DH608的履带式打桩机),并提供相关设备检验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
建筑/或其他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申请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近三年以来有
软土地基条件下同类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
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质量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部级主管单位颁发的质检员(质量员)证。
(5)相关说明:
①“不得兼职其他项目”,是指不得兼职非招标人投资的其他项目;
②以上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条件要求,均不含临时资质(资格);并且投标人提供的所有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③以上业绩要求,均以项目完工日期为准;
④本
招标文件中的同类工程,除有特殊说明外,均指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已完工的石油化工(包括煤化工)类基桩工程;
⑤本公告所述的“以上”,除特别说明外,均包含本身;
⑥要求投标人企业及拟派主要管理人员近三年以来均无正在被通报或公示的不良记录;
⑦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均要求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须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2017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以上(或当前正常缴费)的社保证明。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应具有与本工程相应的业绩及管理能力。若中标人拟派主要管理人员不合格,将作为合同违约处理。
⑧沿海城市(如上海、宁波、厦门等拥有海岸线的城市)可视为软土地基,除此类沿海城市外,其他地区的软土地基项目,需提供以下至少一项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a.在图纸或地质报告上有明示的软土地基处理说明;
b.在地质报告上有明示的淤泥质粘土或淤泥粉质粘土说明;
c.在图纸说明的设计依据中有《软土地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⑨中标后,承包商、分包商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技术负责人),均应通过石化承包商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否则不得进场施工,且作为合同违约处理。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2018年
5月
17日至
2018年
5月
23日(工作日,每天
9时
00分至
15时
00分,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售);
(2)购买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4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1.纳税人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
4.5图纸押金
/ 元,中标人确定后
/ 天内退还图纸,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不计利息)。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及时按本章附件1格式办理并提交《保密协议》;招标人收到加盖投标人单位签章的《保密协议》后,将在24小时内提供相关设计文件。因《保密协议》相关事宜办理引起投标文件编制时间不足的,招标人不予延长。
4.6特别提醒:根据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招标投标活动(包括
下载招标文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及评审等活动)在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上进行,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无法参加投标。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购买以后登陆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先登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拾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
2018年
6月
14日
10时
00分之前。
6.2截止时间:
2018年
6月
14日
10时
00分。
6.3递交
6.4递交地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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