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建在方家山AB库西侧,主体建筑面积约1657平米,建筑总高度16.5米,建筑主体采用单层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室外周边道路、生活及消防水接入及绿化等工作。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新建主体建筑及室外周边道路、生活及消防水接入及绿化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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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作以该项目结构、建筑、总平面施工图为基础内容,完成主体基础、结构、建筑装修及室外道路绿化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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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作以安装施工图纸为基础内容,完成给排水、暖通、强电、弱电、消防等各安装专业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作等相关工作
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和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16个月(12+4),具体开工时间根据甲方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OLE项目设备拆除堆放仓库(含室外00)项目总控制价为RMB9971381.00元(其中暂列金额70万元)含税,税率10%,报价要在招标控制价内,否则按废标处理。
3. 招标文件发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 年 6月13 日 9:00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 年 6月13 日 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C.项目经理需有注册建造师壹级资质(建筑工程),从业时间不得少于6年,担任项目经理(正职)的时间不少于3年。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投标人未处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建设主管部门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等1种或多种状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或自行声明并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未处于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之中。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