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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澜沧江托巴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综合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8-05-21     浏览:0    
核心提示:云南澜沧江托巴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综合监理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05-19云南澜沧江托巴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环
  云南澜沧江托巴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综合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19
云南澜沧江托巴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综合监理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澜沧江托巴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综合监理已由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云南澜沧江托巴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综合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合同名称:云南澜沧江托巴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综合监理(合同编号:TB2018/S2 )
1.1.1 概述
(1) 项目简况
托巴水电站位于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中路乡境内,托巴水电站为一等大(1) 型工程,装机容量140万k W,以水力发电为主要任务。
本工程筹建期及前期施工项目主要有沿江公路施工区段、下游永久托巴大桥、上下游临时索道桥、场内道路、施工变电站、施工供水系统、业主及承包商营地、砂石加工系统、渣场防护与排水、导流隧洞、料场剥离及道路系统、炸药库、油库修建等。
《澜沧江托巴水电站“三通一平”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于2011年11月4日经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澜沧江托巴水电站“三通一平”等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于2011年5月18日经云南省水利厅批复。
(2)招标范围
环境监理范围主要包括该电站筹建期及前期施工项目,主要有沿江公路施工区段、下游永久托巴大桥、上下游临时索道桥、场内道路、施工变电站、施工供水系统、业主及承包商营地、砂石加工系统、渣场防护与排水、料场剥离及道路系统、炸药库、油库修建等。
水土保持监理范围与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一致,为229.7hm2,主要包括枢纽准备工程项目建设区、交通设施区、渣场区、料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表土堆存区,监理重点区域为交通设施区。
(3) 监理任务
环境监理的主要任务有:
a) 做好与项目所属各级环境保护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跟踪建设过程中国家环保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环保工作内容,确保环保工作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b) 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合同有关环保条款的执行情况,并且负责解释环保条款。对重大环境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报告,通过工程监理工程师责成有关单位限期纠正。
c) 对所有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或尽可能减轻施工作业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d) 派出环境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和生活营地进行现场检查、监测,全面监督和监测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实施和效果,提出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完成有关环境保护工作,并编写工程建设环境监理日志。
e)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承包合同,协助工程环境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有关环境纠纷。
f) 编制工程建设环境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年报送建设单位和环境管理部门,对环境监理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存在重大环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建议,说明今后工程建设环境监理工作安排和工作重点。
g) 为发包人提供全过程的专业环保咨询服务,针对污染防治措施、环保政策法规、环保管理制度等方面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协助发包人进行落实。
h) 进行施工期宣传培训,加强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i) 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环保专项验收,确保工程顺利通过阶段环保专项验收等。
水土保持监理的主要任务有:
a) 对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采取检查、旁站和指令文件等监理方式进行,监督本工程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实施,通过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保证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如期建设和功能的正常发挥,结合现场巡查,提出要求限期完成的有关水土保持工作;
b) 在施工的各个阶段随时进行质量监督,按时提交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c) 对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季报、年报进行审查,提出审查、修改意见;
d)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承包合同,协助处理各种水土保持纠纷。
e) 编制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报告(季报、年报) ,作为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基础和水土保持”三通一平”阶段验收报告必备的专项报告;工作报告主要对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存在的重大水土保持问题和解决方法,以及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计划和重点,定期归档监理成果。
1.1.2 项目业主与资金来源
项目业主: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 须同时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农林水利类)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 近5年内至少承担过一个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环保水保监理工作,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 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必须从事环保水保工作6年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副总监必须从事环保水保工作4年以上,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总监、副总监具有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上岗证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上岗证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副总监必须具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
(5) 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7) 近5年所承担监理的项目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和水土流失事件;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营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9) 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1.2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1  线下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
1.2.1.1请于2018年5月19日至2018年5月2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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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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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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