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外科楼改造暂估价材料及变更项材料
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外科楼改造暂估价材料及变更项材料采购项目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2016]4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人为江西建工第四建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材料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外科楼改造暂估价材料及变更项材料采购项目
2、项目
3、项目总投资:277.09万元 (包一 40.1万 、包二82.16万元、包三19.59万元、 包四6.55万元 包五128.69万元) 4、供货周期:根据施工进度,自招标人通知供货之日起15日内送达指定地点 5、包件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五个包件 6、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和行业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 三、资金来源 市政财政补贴及单位自筹。 四、招标范围 (具体参数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包一:瓷砖 包二:PVC塑胶 包三:冲孔铝板(天棚) 包四:卫生间抗倍特板成品隔断(含五金配件) 包五:医用钢制门及钢制复合单面墙板 注:本项目只招单价,报价不能超出招标控制单价,最终以实际用量确定总价,总价不能超出总投资。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家授权函(原件)和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05月至今)所投产品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不满一年的公司不以此项标准作为评判依据)。 4、投标人近一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和社会信誉; 5、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5月22日至 2018年5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在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8之1号502室,持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2.1 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2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请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9:0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投标文件递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