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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金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岸明珠新城10kV配电项目招标

   日期:2018-05-2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连云港金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岸明珠新城10kV配电项目招标.招标编号: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518_-1开标时间:标讯类别:国内

连云港金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岸明珠新城10kV配电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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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518_-1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岸明珠新城10kV配电(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开复字【2008】134号、连开复字3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金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云港金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岸明珠新城10kV配电-变压器采购工程(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变压器采购
2.2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开发区大港路北、碱厂管道西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招标人发出《采购订单》后20日历天内,最终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程质量要求:需符合江苏省电力公司苏电运检(2016)501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2.6最高投标限价:102.4112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必须是入围江苏省电力公司供应商名录。
3.2、营业执照具有变压器销售经营范围;
3.3、注册资金: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3.4、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项目要求的品牌为:徐州华辰、扬州华鼎、江苏恒屹。
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上述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上述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上述品牌档次的优质产品。
3.7、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保凭正(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7年11月—2018年4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具有变压器销售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正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单位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保凭正(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7年11月—2018年4月);
3)项目负责人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正明(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7年11月—2018年4月);
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正明。;
6)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正正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正正书、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正正书(认正正书须处于有效期内)及年检记录。 8)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可以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9)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电网公司系统的验正。
10)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电网公司系统的验正。
11)在国内设备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电网公司系统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12)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13)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正明。
14)投标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正》、银行缴纳回执单;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递交投标保正金的,需上传相关正明文件并提供正明文件的.现场核查。
15)对应标段内容的试验鉴定报告:供应商应提供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容量不低于所投标包中最大容量变压器)试验报告必须包含突发短路实验。
16)本项目要求的品牌为:徐州华辰、扬州华鼎、江苏恒屹。
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上述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上述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上述品牌档次的优质产品。
4.其他 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发布时间在20日以上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10日至19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7日至9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发布时间指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注:投诉经办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正。
4)、异议时未提出的事项,投诉时不予受理;异议、投诉的提出及后续处理须由投标人投标时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全程参与,转委托无效。
4.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印发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4.3、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授权委托代表参与现场开标工作;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和本单位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保凭正(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7年11月—2018年4月);
2)开标现场,实行现场签到制,授权委托代表出示身份正明并填写姓名、单位、身份正号,提交社保正明件。联系人王涛:17610398736
5.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七部委令第12号》、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7号)文及相关的文件的规定进行评标。
采用合理低价法评审方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按照《苏建规字1号》文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审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标前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核,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方法一:
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
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为B。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在本次招标文件中被确定为92%。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布,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3、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间不再另行计算。本次招标无专业工程暂估价。
注:形式性评审内容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正金的;
2、投标文件截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3、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22日。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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