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大像山镇马鞍山村文化大院建设项目,已由甘谷县发展和改革局{像政报{54号}}批准立项建设,甘肃新一工程咨询 秦州 受甘谷县大像山镇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内容
1.1、工程名称:甘谷县大像山镇马鞍山村文化大院建设项目
1.2、建设
1.3、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甘谷县大像山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文化舞台80平方米,院内硬化600平方米,太阳能路灯33盏,铁艺大门一座,铁艺围墙86.9米,砖围墙8米,绿化305.5平方米。 1.4、工程总投资:52.88万。 1.5、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1.6、工期:90日历天 1.7、工程质量:合格 1.8、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实际数量由甲方确定为主。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外省建筑企业需在甘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2.2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8年5月23日8:00时至2018年5月27日18:30时(节假日不休息)在甘肃新一工程咨询 秦州 现场报名。施工企业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建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承诺书。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以身份证原件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签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三、取得投标人资格的确定方法 3.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 获取时间:2018年5月23日08:00时至2018年5月27日18:00时(节假日不休息)。 4.2 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6日16时30分。 5.2 递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