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吉林省第二实验高新学校办公电脑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20180535-CG03-C招标人:吉林省第二实验高新学校
资金来源:其它
吉林省第二实验高新学校办公电脑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80535-CG03-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吉林省第二实验高新学校办公电脑采购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省第二实验高新学校,采购预算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第二实验高新学校办公电脑采购项目。
2.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4质量标准:合格。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名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形式的制造商(生产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所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安装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出具的变更证
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
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4.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4.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yu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21日至2018年0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
至16:30_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被授权人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或经销商需同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近三年(2015-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整个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被授权人原件及复印件;
(5)被授权人近期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6月11日0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