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工业新区小微企业园项目第一批次空调工程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HCZB2018048-2招标人:太原工业园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本招标项目太原工业新区小微企业园项目第一批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工业园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该
项目的空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太原工业新区小微企业园项目第一批次空调工程
1.2招标编号:HCZB2018048-2
1.3项目地址:太原工业新区。
1.5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及行业相应质量、技术、安全指标和标准。
1.6招标范围:负责空调工程的设备、运输、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同时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须持有机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3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4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5财务状况良好。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报名。
3.2投标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资
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核准证书、拟派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
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查询结果下
载件和“信用”网站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下载等有关证件、投标人还应提供本次授权厂商的相关证照(制造厂商唯一授权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清晰完整有效原始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及按顺序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600元/份,售后不退;
发售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6月13日上午9时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