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C4异构化电加热装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对金陵分公司C4异构化加热器装置所需电加热装置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0604-2949-5921-B1
2.项目内容:金陵分公司C4异构化加热器装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电加热装置\BGY20 1200KW 380V 带控制柜 可控硅调整 1.00 套 包1-电加热装置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10月18日、金陵分公司指定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近五年内需具有至少1台高温电加热器设计与制造业绩(炼油/化工生产装置用),设计温度550℃以上,加热功率不低于1200kW且单个加热管束设计功率≥1200kW、正常使用1年以上。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加热功率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并标明设计温度,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2.须持有电加热器的生产许可证、防爆合格证,代表功率不得小于1200kW,且在有效期内。 须持有防爆电气生产许可认证,代表功率不得小于1200kW,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环境管理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容器合作厂家须持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D2类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 4.卖方承诺压力容器的使用年限不少于30年,并保证电加热器在正常情况下至少连续运转4年。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5月21日8:00时至2018年5月2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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