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区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监理)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红古区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已由兰水发〔2018〕9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省级水利发展配套资金、市区级水利发展配套资金等筹措,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兰州市红古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发布招标公告,由于有效投标人数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监理标段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红古区县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监理)
2.1.2、建设
2.1.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十二个月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监理1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 标段名称或合同编号 建 设 内 容 监理标段 二标段 红古区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监理) 合同编号:HG2018GXJS-2018-02 红古区2018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00亩,其中花庄镇柳家村2800亩、洞子村2200亩个片区实施、全部为管灌。对上述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均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提交本企业近3年(2014-2016年)经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 3.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近3年(2015年度-2017年度)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或同等规模及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拟派驻现场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人员;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有负责过配套与节水项目的建设监理工作。 3.3、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5、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施工标段投标人必须提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3.8、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时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报名成功后无故弃标单位将被视为不诚信单位并报水利行业主管部门记录后做为信用评价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起止时间:2018年 5 月 22 日—2018年 5 月 31 日。 4.2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