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毕节市威宁县海拉镇集镇及周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已由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以 威水复【2017】6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威宁自治县产业供水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项目规模:新建提水泵站1座,装设3台D46-50*5型水泵,装机容量3*220KW(二用备一);修建水池15座,减压池4座,铺设输水管道27.726KM,配水管道12.921KM,入户管道98.35KM,改造水厂一座。
2.3计划工期:6个月。
2.4招标范围: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2.6项目投资:工程投资概算为1749.51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须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 “( )”中公示的企业。
3.3 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于2018年 5 月 24 日9:00时至2018年 5月 30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采取以下方式获招标文件:在站( )下载获取。下载后,凭系统凭证到贵州省 大厅前台领取参考资料。
5.2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每标段,图纸 1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 年 6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gzsj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