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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福区潮宗街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老旧、危旧房屋检测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05-2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90    
核心提示:开福区潮宗街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老旧、危旧房屋检测工程招标公告开福区潮宗街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长发改发[2015]593号批准建

开福区潮宗街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老旧、危旧房屋检测

工程招标公告

开福区潮宗街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长发改发[2015]5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潮宗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及历史文化街区建设项目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并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综合说明

1、项目概况:主要对潮宗街片区老旧、危旧房屋进行安全性检测,总建筑面积约157000平方米。

2、招标范围:潮宗街片区(黄兴北路、中山西路、湘江大道、营盘路合围区域)老旧、危旧房屋安全性检测,主要包括:(1)房屋使用情况及现有建筑、结构平面布置调查;(2)房屋结构整体变形观测;(3)房屋承重构件材性检测;(4)混凝土构件尺寸抽检;(5)混凝土构件内配置的钢筋数量、大小及保护层厚度抽检;(6)砖墙砌体的砖、砌筑砂浆强度检测;砖木结构、木结构房屋主要支撑构件强度及整体结构检测(7)对房屋结构的裂缝分布、形态等进行检测调查;(8)根据原设计图纸、现场实测数据对房屋主体结构构件安全性进行综合评定;(9)结合后期使用要求,对主体结构安全性不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结构构件提出加固处理建议方案。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潮宗街一期(潮宗街、黄兴北路、中山路、福庆街)永清巷以西,总建筑面积约67000平方米。

二标段:潮宗街一期(潮宗街、黄兴北路、中山路、福庆街)永清巷以东,总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

三标段:潮宗街二期(潮宗街、黄兴北路、营盘路、草墙湾),总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

 注:最终以实际鉴定面积为准。

4、检测周期:检测服务周期为30个日历天,从甲方发出通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结构检测工作,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资质证书的检测范围和项目应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并取得有效的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证书均需处于有效期内。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4. 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8.其他: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则招标控制价高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它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5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zbbmh/zbbmh/)和《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在2018年5月29日17:00时(含)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发布,敬请留意。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一标段:贰万元整(¥20000.00元)

                             二标段: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元)

                             三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 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4.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1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2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1. 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4 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

七、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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